摘要:認罪認罰從寬是基于被告人認罪認罰后對其進行從寬處罰,法院主要是依據被告人是否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來對認罪認罰進行界定。在試點過程中,該制度面臨很多現實困境,如認罪認罰從寬處罰標準不明、被告人認罪的自愿性難以界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處理程序不完善等。為更好使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得到科學運行,在實踐中需要進行認罪認罰案件量刑規范化建設,從而合理適用從寬處罰。同時通過程序設計保證被告人認罪的自愿性。最后通過各參與機關的協調配合,簡化認罪認罰案件的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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