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球法理是以地球為中心重新思考法律和環(huán)境治理的新興理論。在'生態(tài)臨界點''人類理性的瘋狂''人類法律的荒謬''生態(tài)思想的啟蒙'等因素影響下,經由托馬斯·貝里、科馬克·卡利南理論建構形成了偉大法理、地球法理、荒野法一體的地球法理理論,其基本主張是地球中心主義、自然權利、恢復性司法。地球法理思想激發(fā)了以維護整個地球的福祉為宗旨的越來越多的地球運動和組織勃興,其理論和實踐意義日益凸顯,值得大力加快推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新時代中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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