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吉林省勞動安全監管保障工作在取得一定進展的同時,仍然存在勞動者衛生健康權益相關立法的長期缺位、勞動安全監管主體龐雜與監管職能分散、勞動安全監管保障體制機制建設滯后,以及企業工會勞動安全維權職能的虛置化等問題。應盡快制定并出臺《吉林省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健康條例》、成立吉林省勞動安全監管保障專職機構、建立吉林省勞動安全"雙標準"體系與設立吉林省勞動安全督查專員、強化工會組織在勞動安全集體協商與勞動者職業健康規劃方面的服務保障職能,以此推進吉林省勞動安全監管保障工作成效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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