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堅持黨的領導,既是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應有政治權威的政治決斷,亦是我國現行憲法明定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在依法治國原理指導下穩步建設黨內法治體系,并非僅僅簡單地關注執政黨的政治權威,應當同時注重執政黨的行為合規,即必須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和完善黨內法規體系,遵照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規范執政行為,倡導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自覺守法。既要堅持黨的領導,又要注重行為合規,儼然構成我國新時代背景下推進黨內法治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雙重邏輯,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